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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08:22:59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我校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我校相关岗位,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符合《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人员。具体人员信息附后(附件1)。

 二、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采取本人资料原件送审的方式进行。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考证(免笔试考生除外);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籍认证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时间应为2025年7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所在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前一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4)按《岗位表》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如工作期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同时都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任职经历及获奖证书、优先条件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详细简历一份(主要包括小学以来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

(8)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9)按《岗位表》有“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支撑资料(如:任职资格证书、主持专业研究课题材料、发表过的论文、同专业企业工作经历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英语专业等级和笔译证书、体育相关证书等);

(10)按《2025年湖北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中的本人填写的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

(1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要求手写签名,贴1寸彩色正面近照,另备彩色1寸登记照1张;

 四、需注意的其他相关事项

 1、资格复审需提交的(1)-(10)相关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验原件的同时复印件交人事处留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并经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查实,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载入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必须按公告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按人社厅相关要求本人须向我校出具书面声明,现场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将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学校。

 3、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按学校网站公告通知进行。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通知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27 - 87137238   87156304  

附件1: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7日